领导财产申报有望写入《公务员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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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 14:27 东亚经贸新闻 | ||||||||
据《新京报》 昨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公务员法》(草案)。领导干部资产申报制度能否写入《公务员法》,成为委员们讨论的一个话题。 人民监督腐败公正、透明 提交官员财产应当申报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应邀列席会议,并阐述提交官员财
有委员私下和王全杰交流,表示这个问题是国家一定要想办法解决的,但是目前的难度确实很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名不愿具名的委员表示:“这涉及到官员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权衡。”但该人士也表示,这次的审议委员们将会围绕这个问题进行讨论和分析,至少可以形成一些共识。 前日下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向大会报告了《公务员法》草案的审议结果。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基本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进一步审议后争取通过。 申报财产入法有利于反腐 “其实,我们国家对于官员财产申报早有规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应松年教授表示,他作为享受厅局级待遇的专家,目前每个季度要申报一次。事实上,我国政府在1995年就制定了相关的规定,但执行情况不容乐观。 应松年表示,现行的《规定》没有要求官员进行任职前和离职前的财产审查和申报,每次例行申报多半是走个过场。“如果《公务员法》中能明确写入该制度,并进行充分的制度设计考虑,将对于我国反腐败起到积极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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