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痛诉国资流失四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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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 11:28 新京报 | ||||||||
据报道,国资委主任李荣融26日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报告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情况时表示,在改革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主要表现为四种形式: 一、转让国有产权没有完全进入市场,难以发现国有产权的市场价格,很难判断国有资产是保值增值还是贬值流失,少数不法分子乘机暗箱操作、收受贿赂、低估贱卖国有资产。
三、内外勾结,低估贱卖国有资产。 二、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问题突出。 四、把职工经济补偿金等费用从转让国有净资产的价款中预先扣除,压低了产权转让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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