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保定市国资委实施运作的市稻香村食品工业总公司破产工作,经过近一年努力,于今年1月20日由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市稻香村食品工业总公司破产终结。
原保定市稻香村食品工业总公司受市场竞争冲击和经营不善等原因,是保定市的特困企业,几经努力,扭亏无望。经企业职代会讨论及市有关部门同意申请破产。国资委副主任、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协调小组负责人魏垣生同志组织人员到企业进行细致地调查
研究后,制定了破产方案,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论证,国资委企业体制处着手组织破产清算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2月10日依法宣布该企业破产还债。
破产清算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程序,认真组织破产清算工作,公开竞标拍卖,使破产企业资产得到有效重组,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和合理分流。
在破产清算运作中,清算组为企业652名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为108名要求自谋职业的职工补齐了养老金、失业保险,并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等手续,按规定发放了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自愿留在收购方的179名职工,与收购方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原欠职工的费用已按规定补发。保定市国资委在组织实施企业破产工作中,始终贯彻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维护职工利益、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的工作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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