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记者徐哲医院的药价真的虚高吗?几天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药品的定价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个部分。今年4月,南宁市48家医疗机构的所有临床用药全部(不包括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类药品以及和国家实行计划生产、计划供应管理的预防用生物制品)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前医院的药品价格已经有了较大幅度的降低。群众认为医院的药价高,是拿医院的药价与药店的药价进行比较得出的,但从国家政策、进货渠道
、药品质量等多方面来说,医院的药品与药店的不能进行简单对比。
药品定价:分为政府定价、指导价及市场价
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了解到,药品价格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及市场调节价三部分。进入医保目录的甲类和乙类药品,专利药品,国家Ⅰ、Ⅱ类新药,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计划免疫用药、精神类药品,都是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另外,医院制剂按国家统一作价办法和政策,按属地化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则由药品生产厂家,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
招标药定价:鼓励医院多用低价药
据了解,2004年底,国家对招标药品实行顺加差率作价办法。具体的做法是:中标药品单位价格在50元以下的,可上浮25%;50-200元之间的,上浮20%;200-500元之间的,上浮15%;500元以上的药品,上浮10%。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物价部门也要求医院招标后,参照招标药品作价办法来执行价格。自治区物价局价格处相关负责人称,现在医院所使用的招标药品价格就是按这个作价办法,如果医院定价超过顺加差率幅度,将受到查处。其实这种作价办法也是充分考虑综合因素制定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鼓励医院合理用药,多用低价药品,减轻患者的负担。
主管部门:药价已经非常透明
自治区卫生厅规财处那处长称,医院药价问题只是群众反映的医疗服务价格高的一个部分。从2002年开始,自治区卫生厅就开始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尽量挤压药品流通环节的药价水分。群众总觉得医院药价比药店的贵,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药店买药是现金交易,医院是转账,中间有一个时间,有利息存在,这个利息往往体现在药价上。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相关负责人称,卫生部门一直要求医院对药品价格做到透明。其实目前南宁市的医院药价都是公示的;对药价是怎么定的,市民也可以从相关部门的网站上查询。药价已经非常透明了。
医院:药价不能简单对比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按国家相关规定,药品不能从药厂直接进医院和药店,必须通过一个中间流通环节。目前医院的药品都是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来的,按规定自主定价。其实有些药品的中标价格都比药店的贵,究其原因,目前南宁市许多连锁药店都有自己的药品批发企业,从药品生产企业进货后,直接就进了药店,由于进货量大,批发价低,连锁药店多的企业可以把药价压得很低;而医院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则不一样,中间还有一些费用,这些费用从哪里来?还是从药品定价上补回来。这位负责人称,医院使用的药品必须是质量好的,要对患者负责,因此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时,首要条件是质量好,其次才是价格。因此拿医院的药价与药店药价相比,可比性不大。
市民纷纷就医院虚高药价发表看法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记者罗荣华陈珏璋昨日,本报《不少人拿着处方直奔药店》的报道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关注,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亲历的药价虚高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梁阿姨反映,去年2月份她在南宁市某医院看病,医生说她患皮肤过敏,处方里开了3包棉签,每包3元,而药店一包才卖1元多。她觉得这样不合理。姚先生反映,去年夏天他发烧了,到星湖路某门诊部看病。划价的时候他发现医生开了153元钱的药,由于身上没有那么多钱,于是请求医生减掉一些药。医生说,姚先生的病已经很严重了,只能用那些药才有效果,但是考虑到他没带那么多钱,就减去一些药。后来姚先生去划价的时候,得知取药还得花70多元钱。姚先生来回走动的过程中出了一身汗,自我感觉好了很多,于是自作主张到外面药店买了6.6元的抗生素,刚吃两次病就好了。他觉得医生这样开药实在离谱。李阿姨反映,自己得了“脑萎缩”这种病经常到南宁市医药公司拿药,现在拿药太贵了。都说现在都是药价虚高,能不能让一些老百姓参与到药材采购的环节中来,起到一种监督的作用,如果真的想制止药价虚高,希望能够下点狠心,加些真功夫才行。家住南宁市北湖安居二区的许先生是一名退休人员,因患有高血压,他必须定期吃一种名为“尼福达”的药。他说:“我有医保,但到定点医保医院看病的时候,拿到的药都是青岛产的‘尼福达’,价格差不多都是28元/盒(都是30片),但在药店同种药17.8元/盒就可买到。”
作者:徐哲 罗荣华 陈珏璋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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