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去年减少290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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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 19:4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1日电 (记者 赵承、齐中熙) 截至去年底。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比上年减少290万人,达到2610万人,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为2.8%。 其中,初步解决温饱但还不稳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为4977万人,减少640万人,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为5.3%。
国家统计局21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中,东部地区为374万人,中部地区为931万人,西部地区为1305万人,绝对贫困人口占各地区农村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0%、2.8%和5.7%;在低收入人口中,东部地区为837万人,中部地区为1744万人,西部地区为2396万人,低收入人口占各地区农村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2%、5.3%和10.5%。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指出,2004年,我国政府继续高度重视农村贫困问题,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和措施,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大幅度降低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的税费负担,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使农业生产为主的低收入农户和其他脆弱群体广泛受益。 根据统计口径,2004年,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标准由上年的637元调整为668元,低收入人口的标准由上年的882元调整为924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