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重负轻装上阵 莱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闯出新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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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 19:15 新华网 | ||||||||
新华社记者 刘铮、董振国 当前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正处在攻坚阶段。如何在国家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多元主体平等竞争的格局中发挥好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成为国有粮食企业眼下面临的严峻挑战。
近年来,山东省莱州市加快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在妥善处理 “老人、老粮、老账”基础上,改革的重点由企业改革向产业改革深化,即不再只管收粮卖粮,而是将粮食作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来经营,向粮食生产、科技、物流等领域拓展。过去三年间,莱州国有粮食企业实现利润1360万元,帮助农民增收6000多万元。 国家粮食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莱州市的做法和经验,对推动各地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具有很好的借鉴和指导作用。 妥善解决“三老”问题 轻装上阵 “老人、老粮、老账”问题,是国有粮食企业的历史重负。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莱州市国有粮食企业采取多种措施,妥善解决了“三老”问题,轻装上阵。 妥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职工。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167人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择优选聘466人上岗,其余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分流并妥善安置。在农村,组织下岗职工150多人办起了自负盈亏的农村粮食服务社;在城镇,开发新的经营网点,安置下岗职工250多人从事第三产业;通过组建股份制公司,使下岗职工300多人实现了再就业。鼓励职工开辟新的就业门路,在自愿基础上,与500多名职工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由于工作细致、周到,1400多名富余职工得到了妥善分流安置。 妥善处理保护价(含定购价)老库存粮食。2002年4月,莱州市政府抓住当时小麦市场行情较好的时机,适时出台了处理老库存粮食的措施。由市财政补贴,当年就把7.1万吨保护价(含定购价)老库存粮食全部处理完毕。 妥善处理粮食财务亏损挂账。对1998年5月31日以前的粮食财务亏损挂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停息挂账。对1998年6月1日以后至2004年5月31日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前的新增粮食财务亏损挂账进行了全面清理。 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为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新的市场环境中的“主渠道”作用,必须把原先张开的“五指”收紧成有力的“拳头”,同时,建立能够更加调动企业积极性的机制。 2002年以前,莱州市国有粮食企业有72个,部分企业常年停产、债务沉重。而目前,莱州只有两个国有粮食企业,一个是国有独资的粮食购销企业,另一个是国有控股的粮食经营企业。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由2001年底的账面1.9亿元增加到现在的实有优良资产2.8亿元。 莱州市组建了国有独资的粮食购销企业——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承担政府粮食宏观调控等粮食政策性业务。将原29个粮管所、1个直属库、1个面粉厂、1个食品厂以及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等33个国有粮食企业,整合成集团化的新的粮食收储管理中心。同时,按照市内经济区划,重新组成18个粮食收储站、2个工厂,作为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的二级单位,实现了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多元经营。 莱州市还对国有粮食企业进行了改革。对26个企业实行了股份制改造,其中:一个优良资产多、投资回报率高的企业实行了国有控股;25个企业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进行民营股份制改造。对地处市区、关停多年的两个食品企业,通过招商引资,由香港一家公司租赁使用。另外,对一个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进行了破产。 开展粮食产业化经营 农民企业实现双赢 在总结多年粮改的经验教训后,莱州市发现,“经营粮食的不管粮食生产”是个大问题。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如果只停留在流通层面,很难有新的突破。莱州市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范围向粮食生产、加工和物流延伸,企业在改革中发展壮大。同时,农民通过粮食订单,增加了收入。 莱州市国有粮食企业打破传统思路,主动介入粮食生产。建立了种粮大户自愿参加的粮食产业化协会,为农民提供生产和销售服务。协会为会员农户提供统一优质粮食成片规模种植、统一供应良种、统一指导田间管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粮食订单收购服务。在全市153个种粮大村设立了农民粮食服务社,开展粮食代购、代销、代存、代兑换和农用物资配送业务。目前,协会种粮大户会员超过1万名,会员经营粮田面积占全市粮田面积80%以上。 莱州市国有粮食企业还与农民签订粮食订单,引导农民生产市场畅销的优质粮食品种,增加农民收入。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通过与农民签订粮食收购订单,指导农民种植优质小麦,优质小麦收购价格高于普通小麦价格10%。这样既规避了一家一户农民生产粮食的市场风险,企业也得到了稳定可靠的粮源。 他们还积极开拓粮食市场,发展粮食加工和粮食物流业,实现企业盈利。近几年来,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主动外出推销粮食,与北京、广东、福建、上海等粮食主销区的50多家大型用粮企业签订长期粮食销售合同,然后通过协会与农民签订粮食收购订单,建立了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