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补贴范围扩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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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 14:54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讯 每年春插过后,农民购置农机进入高峰期。经省政府批准,今年我省确定在59个主产粮县(市、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昨天,省农业厅正式发布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方案。 连续两年的中央1号文件,均把农机具购置补贴列入“三补”政策的重要内容。今年中央安排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为1500万元,在宁乡、湘乡等30个项目县(市、区)实施
根据实施方案,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种粮农民购置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烘干机,努力提高我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省财政专项资金除了补贴以上四种重要机具外,补贴范围还扩大到带动力输出轴、价格在1万元以上的小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实施方案还明确:一户农民或一个农机服务组织一年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 2004年,我省在28个县(市、区)实施购机补贴项目,共投入购机补贴专项资金910万元,拉动农民投入农机具购置资金6769万元,财政补贴资金与农民自筹资金的拉动效应达到17.4,实际补贴购置重点推广的农业机械1837台,项目县新增水稻机械化收获面积190万亩,机械化收割水平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 (稿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尚武 潘新初 曾楚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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