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追究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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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 09:04 第一财经日报 | |||||||||
河北省政府20日就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布通告称,今后对于保护知识产权不力而发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将追究相关各级各部门的责任。 河北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宋振华说,各级各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防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发生,因管理不严格、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给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有关部门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宋振华说,通告明确了广大城乡居民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义务:居委会、村委会等其他群众自治性组织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监督本辖区出租房屋的使用情况,发现制售、藏匿假冒商标、侵权盗版商品和假冒专利商品的窝点,立即举报;各类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展会主办单位招商时要严格把关,发现经营者存在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应立即制止,严重的坚决清除出场。(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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