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行公布34位欠款人名单 一周后9人还清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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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 00:45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赵剑波20日南京报道】 14日,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在南京的一家媒体上打出广告,刊登了34名没有按期还贷的贷款人名单、身份证信息和欠款数目等。今天记者获悉,已有9位欠贷者“闻风而动还清了有关款项。
据了解,这份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刊登的《公告催收借款人名单》,以表格形式列出了34个普通贷款人的名单(其中一人两项贷款),贷款品种共三种:消费、住房和汽车。公告列出了这34人的全名、贷款金额以及逾期未偿还的本金数额。公告显示,被公告的34人、35项贷款中,有26项是汽车贷款,5项为住房贷款,4项为消费贷款。其中消费贷款主要为房屋装修贷款。所列的34名借款人中,逾期本金最多的已达13万元之巨,最少的仅为1300元。公告还将这34人的身份证号码列出,但将每个人身份证号码的后三位以“×代替。 农行方面对此的解释是“事出无奈。农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叶斌介绍,逾期不还款的借款人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借款人由于出差、工作繁忙等客观原因,使其偶然或短期内无法还款,或者借款人因为工作单位、居所变更,联系方式或通讯地址的改变未及时告知银行;第二种类型是,借款人心存侥幸心理,逃避还款;第三种类型的欠款人则最为银行所忌讳,“他们会长期拖欠贷款并故意躲债,无还款能力或无还款意愿,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农行还解释说,个人消费贷款均由信贷员发放,其责任亦在这些信贷员的身上,如果发放的贷款彻底成为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那么信贷员将自掏腰包。江苏农行的两名信贷员就曾因为收不回自己发放出去的贷款,而被迫承担了银行7.2万元的损失。但就是在银行和信贷员的双重催讨下,无望收回的个人消费贷款还比比皆是。“打电话、发手机短信、上门催收、发律师函、公证催收、公告催收甚至是诉讼催收,还是有收不回来的贷款。至此,银行只能借此公告给贷款者施压。 实际上,采取报纸公告这种形式催收贷款,农行江苏省分行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农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国内其他城市,甚至就在南京,都有其他银行用同样方式催款。 有法律界人士分析认为,银行此举的动机很明显,就是对欠款不还者施加心理压力,迫使其还款。 但此举也受到一些法律人士的批评。此间媒体报道说,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个人的信息和债务记录是“个人拥有的与社会公众无关的个人信息,并不能被公开,就好比个人的收人情况。 另一名法律界人士也认为,个人债务信息在媒体上公开披露,实质上会使公众对其形成相当负面的评价:“他是个不具有信用的人。“农行公告催收贷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可能已经侵犯到借款人的隐私和名誉权。 不过,受农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委托的是江苏汇丰恒通律师事务所认为,“国家并无禁止性的规定,没有说银行不能以此种公告的方式公开银行的债权信息。农行会不会再次公告欠贷款不还者名单?叶科长想了一会儿,谨慎地回答:“我们不放弃用这种方式催收欠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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