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支持组建服务微小型企业的银行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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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 23:0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17日电 (记者 谢登科)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在此间透露,在不放松监管标准的条件下,中国银监会将积极地支持那些以服务微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为目标的银行发起申请。凡对此有真实兴趣的投资者,无论是外国投资者还是国内投资者,我们都表示欢迎。 刘明康说,改进对微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加快面向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
为使银行对小企业贷款产品进行持久的创新,中国银监会将对现有法规中不利于开展小企业贷款的条款进行梳理,并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对其中不合理的内容加以修正,从而为微小企业贷款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当前较为突出的任务包括,突破原有的法律束缚,允许对动产与非动产(如应收账款等)设定抵、质押,从而扩大微小企业的融资供给。银监会还将重点研究微小企业贷款与银行传统贷款业务在监管原理和方法上的区别,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符合微小企业贷款性质的监管框架。 此外,通过改善银行监管的准入管理,和对银行的战略性质询与引导,银监会将促进商业银行根据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向微小企业贷款的业务中来。随着中国银行业改革和开放进程的加快,在今后几年里,会有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积极调整战略,尤其是那些较小的以社区为服务对象的城市商业银行和新成立的农村商业银行,会由盲目地在大城市里与大银行争夺市场份额,转向更有盈利前景和广泛市场空间的微小企业贷款。中国银监会已经做好准备,积极促进这一战略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达三分之一左右。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微小企业发展仍面临严重困难,其中最大的困难之一是融资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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