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取消出口品牌终身制 目前名单有效期2年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7日 17:10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4月17日电 (记者 郑天虹 王攀 杨晓君) 商务部外贸司司长鲁建华在正举行的第97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上表示,商务部实施的出口品牌战略取消“终身制”,商务部日前发布的2005-2006年度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单的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将对所列入名单的品牌进行动态调整。 鲁建华说,这次发布的名单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行业代表性更为广泛。前四批出口名
鲁建华表示,发布名单不是最终目的。确定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品牌后,商务部将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培育,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尽快培育出一批中国自主的世界名牌,通过示范作用引导带动全国的自主品牌建设。鲁建华认为,目前,许多企业已经认识到了拥有自主品牌的重要性,但出于现实的考虑,大部分企业仍然选择贴牌出口,而不愿承担设计和研发成本、建立自主营销网络。 鲁建华强调,从国际经验看,中国企业开展品牌建设,要注意八项工作:做好品牌规划;注重品牌广告投入与策划;注重科研和技术革新,提高品牌的技术含量;注重传统工艺的继承和发展;保证产品质量;实现管理现代化;加强售后服务;按照不同目标市场的特点采取多样化的经营战略。 据了解,中国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增长,2004年,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万亿美元,跃居世界第三位。但与此同时,外贸出口也存在增长质量不高、贸易收益有限等问题,突出表现为缺乏自主品牌,尤其是具有国际影响的知名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