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禁止一支笔审批企业职工退休 有关情况需公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 10:34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王文隆)禁止一人单独审批企业职工退休;禁止违反程序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手续;禁止违反政策擅自放宽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今天下发《省直管养老保险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程序》的通知,明确了以上3条禁止性规定,以进一步规范省直管养老保险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加强职工退休审批管理。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参保企业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应于申报办理退休手续
前,下达《企业职工拟申报退休通知单》,并在本单位特定地点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7天。对公示后没有异议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由单位劳资人事部门携带职工人事档案、企业职工拟申报退休通知单、公示证明、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等资料,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经办机构初审后,参保企业对经办机构审核后的拟退休人员有关情况再次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企业职工退休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