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4月14日电 (记者 冯源) 浙江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近三年间共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7.9亿元,这是记者14日从浙江省劳动保障厅获悉的。
在浙江省人大14日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朱绍平介绍说,从2002年到2004年,浙江共检查用人单位19万家,涉及劳动者1200万人;立案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7.5万件,结案率达96%,为109.5万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克扣工资7.9亿元,清退抵
押金2414万元,督促补缴社会保险费7870万元,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858家。
据介绍,浙江目前已经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体系和机构网络。浙江省相继出台了《浙江省劳动监察规定》、《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浙江省企业支付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规规章。《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14日也由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文件审议通过。
目前,全省各市县区全部设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约有60个经济重点乡镇设立了劳动保障中队,全省共有专职监察员597名和兼职监察员2205名,聘任法律监督员近2500名,每年检查企业4.5万家,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已延伸到全部企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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