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暂行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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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16:0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许超声)本报不断呼吁的中国证券市场应该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终于有了结果:昨天,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暂行办法》,今后中国证监市场上的新闻将由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或证监会负责人、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名义对外发布。市场人士认为,这是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中国证券信息发布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重要信息开诚布公 根据办法规定,证监会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证监会出台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法规、规章和办法等;证监会采取的重要监管措施;证监会组织的重要工作会议以及重要活动等;证券期货市场的整体运行情况信息;证监会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新闻发布将采用下述方式:向新闻媒体提供报道材料,包括可供新闻报道的文字和影音材料等;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在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上登载各类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媒体采访;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发布;以及其他发布方式。 具有长远积极意义 资本市场是一个由信息构成和支撑的市场,其产品价格是对各类市场信息的综合反映。而一段时间来,中国股市上的各类传闻充斥市场,严重影响了市场正常的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例如3月25日,某媒体报道称,“基金兴华已将‘封转开’计划上报证监会,这是去年6月《基金法》实施以来,‘封转开’获得通过的首例。”子虚乌有的不实报道,引发了价格暴涨,投资者疯狂抢购。事实究竟如何,如今已是不言自明。但问题是,在不实报道中,牺牲了无数中小投资者,违背了“国九条”确定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核心原则。因此,中国证券信息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无疑是整理市场消息来源,以正制偏,对于证券市场具有积极的长远促进意义。 别忘拿起法律武器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颁布《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暂行办法》答记者问时表示,希望市场参与各方能运用法律手段,对涉及自己的不实传言和错误报道进行及时澄清并采取措施,切实维护好自身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实,如今对于损害了投资者利益的虚假新闻,大多数受害者仅仅是登一则澄清公告就算完事了。如去年引起市场震动的一条虚假消息——《国信证券巨亏受调查》,被指亏损5亿元的国信证券,也就在《中国证券报》等刊登辟谣消息后,便没了下文。 其实,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发布虚假信息者要承担责任。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话语,正是告诫市场参与者,对涉及自己的不实传言和错误报道,除了及时澄清外,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拿起法律武器。这不仅是保护自己的权益,更重要的也是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许超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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