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4市州将单独设国资监管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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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07:0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记者从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会上获悉,一年来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在许多方面取得突破。今年将会组建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在我省14市州单独设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此外,省国资委还会陆续出台一系列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记者获悉,去年,省国资委纪委和各企业共立案279件,结案298件。通过查办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576万元。各企业共开展效能监察1164项,避免经济损失3.6亿元。全年
记者还从会上获悉,在全省国有资产比重较大的14个市州,即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达州、阿坝和凉山,将单独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并做到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 另据了解,今年国资委将出台一系列国资监管法规。即将出台的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正在修订的有《四川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而《四川省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进入了最后讨论阶段,即将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