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老总掏走4亿国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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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 09:00 新京报 | |||||||||
直接导致广东政府驻香港窗口企业重组;二审没当庭宣判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 吴秀云 实习生 李琼)商人李钢鸣利用虚构贸易的手段骗取信用证项下款项4200多万美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并直接导致广东省政府驻香港的窗口企业粤海集团重组,本案三名“主角”昨日再次坐上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的被告席。
该案三名被告分别为香港正和集团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李钢鸣、粤海轻工业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轻工,是粤海集团下属二级单位)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甘广正、原副总经理梁德兴。 去年8月,肇庆市中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对三人作出一审判决后,检察院提起抗诉,广东高院昨天在肇庆中院开庭二审此案。庭审持续7个多小时,至晚上7时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1994年5月,李钢鸣为了套取资金,和当时的粤海轻工负责人甘广正、梁德兴密谋,由粤海轻工帮助正和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向香港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的方式套取资金,并由李钢鸣实际控制的肇庆中旅企业(集团)公司作担保,正和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除付给粤海轻工开证金额2.5%-3%的手续费外,暗中再给甘、梁二人0.5%的回扣。 他们内外勾结,从1994年6月到1996年4月伪造虚假的贸易合同和有关单证,向香港渣打等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132份,开证总金额为2.6亿多美元(折合人民币20多亿)。李钢鸣不断套新还旧,骗取资金量越来越大,他将套取的款项非法侵占随意支配,包括隐匿和转移,却并没有用在申请开信用证的用途上,这些钱除了用来套新还旧以外,到案发时止,还有4221万多美元(约合4亿多元人民币)没有归还。 1997年甘广正、梁德兴受贿案发后,李钢鸣为对抗粤海集团和司法机关追收其非法套取占有的巨额资金,利用其把持肇杰鞋厂运作的总经理职务,有步骤地抽走、截留该厂的流动资金和全部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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