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建立六项机制加强税务系统廉政反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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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 17:4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11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消息,为加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税务系统建立健全“六项机制”,加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税务机关执政能力建设和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一,建立健全明确的责任机制。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职责分解责
第二,建立健全长效的教育机制。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牢记“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 第三,建立健全严格的制度保证机制。一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礼金上缴登记、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二是税务人员廉洁从政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十五不准)以及“文明办税八公开”,不断规范行政行为。三是税收执法管理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后续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四是税务行政管理制度。完善干部选拔、考评、交流轮岗、任职回避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资金使用审批和公开制度、大宗物品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投标等制度及相关配套办法,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科学、公正、透明。 第四,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要深化“两权”监督制约,以税务管理信息化为依托,深化征管体制改革,优化业务流程,科学分解权力,坚持公开透明,建立和完善人机结合的监控机制,把监督制约贯穿到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全过程。 第五,建立健全严厉的惩治机制。要突出查办案件的重点,严肃查处税务人员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发票、海关代征税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等抵扣凭证使用管理规定,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违规抵扣税款、越权减免缓征税款和办理出口退税以及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服装制作、票证印制、税控器具推广等方面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买官卖官、利用职权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非法谋取私利及参与赌博的案件;严肃查处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群众纪律损害纳税人权益的案件。要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保证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加强办案工作责任制,坚决制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第六,建立健全科学的预警机制。注意从机构调整、人事变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及税务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等活动中了解和掌握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全面掌握廉政工作信息。要加强预警信息评估和分析,逐步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正确分析和判断腐败行为的苗头和动向。要注重预警信息评估结果的运用,不断完善机制和制度,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纳入税收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出总体部署。坚持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按照总局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将该体系的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税务系统各级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有关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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