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全面整治案件高发分行 专项治理成本年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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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 02:17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本报记者 尤越 发自北京 中国建设银行4月10日披露,正处在股份制改革关键时期的建设银行,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全行系统内开展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以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经营,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
此次专项治理以案件为治理重点,对案件高发分行开展全面整治活动,对其作出特殊要求,建行总行将加强对案件高发分行的检查督导,并对其专项治理及全面整治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据了解,专项治理工作旨在实现两大目标:一是实现案件“四个下降”,即案件数量下降、涉案金额下降、大案要案下降、新发案件下降;二是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建设银行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 据建设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治理工作内容主要有六个:一是严肃查处已发案件;二是开展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检查活动,除银监会布置的检查重点外,结合本行案件情况增加核销后贷款管理、资产处置、集中采购等项检查重点;三是加强对基层机构负责人的监督制约,强制推行基层机构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员工的轮岗轮调;四是继续深入开展业务风险点排查和员工不良行为排查;五是继续推进风险管理基础平台工程建设,做好规章制度的清理和维护工作;六是抓好案件高发行的全面整治活动。 据悉,中国建设银行已将专项治理列为今年全行一项重点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分行抓好专项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工作,使每一项任务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并且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与各单位的目标考核、评先评优挂钩,与领导人员的年薪和评先评优挂钩。建设银行全行上下将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切实巩固前两年专项治理成果,把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