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部委专题--国资委专题 > 正文
 

国资立法尚存六大分歧 国资委定位问题颇为关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 15:07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程明霞 北京报道

  4月6日下午两点半,北京西黄城根北街2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国有资产法起草工作组组织的又一次“关于国资法起草中所涉及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问题”的专题讨论会召开。

  这样的专题讨论会自2003年初国资法新一届起草班子成立两年来低调召开过多次,而一直少为外界所知。据记者了解,此次讨论会的特殊之处在于,除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银监会国土资源部、国防科工委等各大部委,及一些地方国资委与学术界专家照常参加外,起草组还首次邀请中移 动、中石油、中国五矿集团与汇金公司等几家大型中央企业参与国资立法的讨论。

  据悉,在起草组发给各参会单位的文件中,共列出了困扰国资立法的六大争议问题以征求各方意见。而“这六个方面的分歧都是起草这部法律最基础性的问题,却至今无法达成统一。”相关人士在会后告诉记者。

  据透露,六方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对国资委的评价上:“大家认为目前的国资委在定性、定位及其与上下左右的关系等方面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而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国资法》里予以解决,以防止体制复归。”

  这意味着,随着《国资法》一些争议问题的逐步解决和推进,国资委目前的职能定位与行为方式或许亦需随之而调整。

  分歧

  据了解,会议上讨论的六个问题包括:国资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产权关系如何明确、政资分开的实现形式、国有资产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范围、出资人机构及其职能、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的职能以及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的问题。

  “其实普遍的观点认为,中央和地方的国资委成立以来,已经初步解决了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的出资人缺位和国有资产多头管理却无人负责的问题。但目前的国资委在定性、定位以及与其他部位、与企业、与地方国资委的关系上,大家都有各自不同的意见。”

  据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对于国资委定位与职能的意见有两种:一种是认为,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和出资人职能可以统一由国资委行使,国资委既作为一个实体机构对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能,又作为一个指导协调机构,对全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负责,这是“目前国资委的做法,在我国的实际情况中操作起来会比较现实”。

  而另一种更强烈的意见则认为,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与出资人职能应当分开行使。“否则,就像现在国资委的做法,监管职能与出资人职能混于一身的结果,就是一方面管死了企业,国资委变成‘婆婆+老板’;另一方面,国资委自己监督自己,没有了对它实行限制和监管的机构。”参与法案起草的专家说,“所以,目前的国资委应该分离出它的监督职能或者出资人职能,使它的定位更单纯。”

  但更复杂之处在于,即使同样认为国资委目前定位有待调整的一方,对于国资委应该调整成怎样的定位仍然意见不同。

  一部分观点认为,应该让国资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完完全全的出资人的角色,赋予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权力,并剥离其目前承担的一些行业监管与社会服务的职能,使其成为一个纯粹的实体经营机构。就类似新加坡淡马锡的模式。

  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国资委目前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企业法人,“不便也不宜履行出资人职能,否则就会造成新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所以国资委应该只履行监管角色,而让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去担任真正意义上的出资人的角色。”而且这种观点认为,“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国资委在履行监管与出资人双重职能的时候,已经越来越倾向于成为一个庞大的资产经营机构。”

  而如果让国资委自己在这两种角色中择其一,就其成立两年多的作为来看,国资委显然更青睐扮演“出资人”的角色。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一直以来在面对各方对国资委“管得太多”的评论时,都一再解释自己并不愿当“婆婆”,“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是过渡时期,还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老板’。”而在今年1月份的全国国资工作会议上,地方国资委的官员也在发言时多次提及,希望国务院国资委能力促《国资法》早日出台,“以巩固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地位。”可见目前国资委体系对成为“真老板”的渴望。

  但目前就起草组内部的争议看来,《国资法》出台后究竟会否赋予国资委更纯粹的出资人的身份,或者让国资委扮演监管出资人的角色,都还在激烈的争论中。据了解,参与《国资法》起草的共有30多个部委与相关部门,“国资委只是其中之一,所以最终的《国资法》会遵从哪种意志很难说。”参与《国资法》起草的专家对国资委在《国资法》出台后的命运不愿置评。

  进展

  “作为中国首部规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母法,《国资法》的立法难度相当大,目前全国人大正在抓紧起草,乐观地估计这部法律将在两年内出台。”在去年5月底(即《企业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公布一周年之际,做如此表述的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对于国资法尽快出台的估计看来的确是比较乐观的。

  如今距离李荣融的估计已经过去一年,《国资法》的进度却“仍然停留在一些最基本问题的界定上,还没有更多的进展”。参与法案起草的人士在上周讨论会后告诉记者。

  而一位全国人大财经委人士曾在去年底透露,“原先起草组内部确定了一个立法进度的时间表,结果证明根本无法完成。所以只得淡化时间表的概念,还是继续抓紧做调研。”

  也有专家表示对《国资法》的出台非常不乐观,“这些问题都非常难解决,最后很可能是永无休止的争论下去,就像之前的那部做了10年的《国资法》一样始终出不来。”

  曾在之前财政部管理下的国资局任职的一位退休老司长告诉记者:“之前那部《国资法》之所以做了10年都没有出台,主要也是因为各部门之间的权限、职能、利益冲突太激烈,始终未能协调。因此一直也没有给原先的国资局一个合法性的地位,最终导致运行了10年的国资局在机构调整时被撤销了。”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国有资产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