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个月内暂停出台提价项目 缓解涨价压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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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10:0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广州四月七日电 (陈国华 钟洁)记者今日从广东省物价部门获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三、四、五月广东省暂停出台省管及授权市、县管理的政府提价项目。 同时,在暂停提价期限过后,各地需出台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居民生活必需品提价项目的,须在提价方案实施前十个工作日,将方案报上一级物价部门备案。
今年以来,广东省的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上涨。二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百分之四点二,与一月相比上涨百分之二点八,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是一九九七年三月以来单月涨幅最大的月份之一。 据广东省价格监测中心的监测,三月与二月比,部分食品价格仍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同时,石油、钢材、化肥等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较大,加大了成本推动压力。另外,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也正涨至历史最高位。 针对物价上涨压力,广东省物价局加强了价格调控,在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的同时,还采取了四项调控措施: 一是密切监测和分析当前粮油、肉禽蛋、水产品、蔬菜等食品价格以及农资、钢材、石油等生产资料价格的走势。 二是加强对粮食、化肥、煤炭等价格管理,制定和公布了今年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对化肥价格实行指导价管理,对部分煤炭价格实行临时干预措施。 三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粮油、肉禽蛋菜等食品的市场供应,要求各地适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等手段。 四是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和价格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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