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新政出台农民工也可申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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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07:07 人民网-市场报 | |||||||||
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新政策指出,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新政策还首次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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