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原副行长骗贷近亿元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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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03:15 第一财经日报 | |||||||||
利用后贷填补前贷,一连4次采取虚假担保手段向银行骗贷9500万元,将贷款用于填补挪用资金、还债和赌博。7日,犯下如此罪行的被告人李龙生和陈向群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检察机关对其指控的罪名是贷款诈骗罪和挪用公款罪。 陈向群,女,36岁,原系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越秀区支行副行长。2000年7月至2002年5月期间,陈向群利用职务之便伙同被告人李龙生,挪用公款用于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如2000年7月,李龙生、陈向群就曾相互勾结,共谋由陈向群用中国光大银行越秀支行资金与李龙生合作经营油料生意。同年8月,陈向群违规将广州一家公司在该行的承兑汇票保证金人民币1721万元转入李龙生公司的账上,然后开出6张汇票共计人民币1650万元交给李龙生用于经营油料,由于经营亏损该款大部分未能归还。 为掩盖挪用此款留下的漏洞,两被告人遂采取以贷款的方法骗取中国光大银行越秀支行资金填补挪用的银行资金。 据法庭透露,陈向群骗贷的资金尚有4865余万元至今无法追回。(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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