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被佛山警方拘留第15天 律师至今未见到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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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 06:58 北京青年报 | |||||||||
北京青年报: 陈筱红 拘留时间已延至30天 本报讯 到昨天为止,已经是张海被佛山警方拘留的第14天。作为张海律师团的首席律师,张民仍然没有见到当事人张海。昨天,张民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准确地说
在此之前,律师对于张海拘留7天期满后有三种预测:延长拘留期到30天、释放、批捕。目前尽管没有得到警方的确认,但张海的拘留期无疑被延长到了30天,这一点昨天已得到律师张民的确认。 张民表示,他已多次向佛山警方提交了想与当事人张海见面的有关手续,但是至今未果。据介绍,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性案件律师在48小时内可以与当事人见面;如果是团伙贩毒等大案、要案,律师提出申请后可以在5天内和当事人见面;如果是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则必须经过有关方面的批准才可以与当事人见面。 “张海这个案子需要搜集的证据非常多,因此工作量很大,所以需要团队的支持。”张民表示,目前律师团已有10多人在为此工作,并先后到深圳、广州、佛山、三水等地搜集相关资料以及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然而对于张民和他的团队来说,最棘手的问题就是无法和当事人以及经办人进行会面和沟通,“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会让律师和当事人见面,因此目前只有耐心等待。”张民强调说,“只有见到当事人才可以开展下一步工作,我们现在所做的工作都是按照司法程序走,目前还不能对任何与张海有关的事情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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