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七大国企转让全部国有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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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 18:0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物业集团深房集团中深国际在列港口机场地铁能源等集团增资扩股引外资 本报讯 驻深圳记者董娅宇实习生刘进军报道:今年深圳将对七户国有企业转让全部国有股权,七户企业是物业集团、深房集团、建设财务公司、亿鑫公司、绿鹏农科、贝来电器、中深国际。
八大国企集团扩股引外资 深圳市副市长张思平在昨天召开的深圳市国资国企工作会议上表示,对七户企业转让全部国有股权,完成特发集团的债转股工作。对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企业和其他优势重点企业,进一步完成主辅分离。对于主业较为突出、经营效益一般的竞争性企业,可以引进战略投资者或实行经营者员工持股改制。对于效益较好但产业布局分散的直管企业,围绕主业进行资产重组和业务整合,突出主导产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到2005年12月为止,深圳的国企改制将基本完成。 出台国企收益管理规定 张思平说,深圳国企改革的目标是成立八大产业集团,即能源集团、港口集装箱集团、水务集团、燃气集团、文化传媒集团、机场集团、公交集团和地铁集团等。据透露,这八大产业集团将采用企业增资扩股的方式,吸引国际强势资本,而其业务范围也将辐射到中国内地和香港等地。 深圳市政府还于近日出台了《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规定》,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上缴利润比例原则不得低于当年度净利润的30%;国有控股公司每年向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年度净利润的40%。提取的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的,每年向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年度净利润的60%。 《规定》还强调下列预算外支出应当报市政府审批:资本性支出单笔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企业改革成本支出,以及向企业提供借款,单笔金额分别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国有资产监管费支出单笔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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