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通知 涨价环比超过1%政府须停提价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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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 17:43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洪燕杰) 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今后凡是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3个月超过(含达到)4%时,必须暂停出台省级管理和授权市、县管理的政府提价项目3个月。 多种因素引发价格波动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生产资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对下游的传导开始显现,煤电油运供应紧张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 涨价压力大不等于一定要涨 市统计局城调队赵处长表示,涨价压力比较大不等于一定涨价,还要看企业是否释放压力。过去涨价有两方面因素,一是成本增加,二是需求增大。现在的情况是成本涨上去了,市场需求却没有那么大。成本上涨利润空间肯定减小,但企业间的竞争又很激烈,为了争夺市场份额,企业不一定会涨价。如去年原材料涨价比较多,但传递到终端消费市场的价格却没有按常理涨上去。一方面是成本上升的压力,另一方面是需求市场不具备涨价的条件。面对诸多涨价压力,如果放开的市场价格不好控制,政府就要在自己能掌控的项目里控制涨价,以保障居民消费指数的稳定。傅洋 新闻链接“环比” 居民消费指数环比是指当月和上月相比的指数,同比是指当月和去年同期相比的指数。环比里存在季节因素,如春节期间的工资等变动,所以统计一般用同比较多。但从老百姓的角度,环比因为时间近,更能感觉到近期指数的变化,特别是物价变化。同比里存在翘尾因素,去年价格变动会对今年造成一定影响。考虑到这些因素有关部门才出台了“两条控制线”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