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与瓦斯的战争 问责六亲不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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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 12:27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徐万国 北京报道 4月5日上午10点,出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一个月零五天之后,李毅中第一次露面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发布会上。面对数十家国内外新闻媒体,李毅中言谈之中闪现着矿难
按照他的话说,他已经对中国煤矿安全状况进行了一个月的摸底调查。其中还先后两次赴山西矿难现场处理事故。有了这些基础,发布会上的李毅中信心十足。“国务院派我出任总局局长,我深感责任重大。有人说我的工作‘成无功败有过’,但我相信,通过我们上下齐心协力,一定能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 “我本人无意刮起一场安全监管的风暴。但加大监管力度是必然之事。”在长达1个小时的新闻发布会上,李毅中拼命瓦斯治理、偿还安全欠账、加大责任追究的思路若隐若现。 拼命瓦斯治理 “李毅中上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一个月以来,基本在与瓦斯‘拼命’。”这是李给安监系统工作人员最为深刻的感受。 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司长黄毅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说,瓦斯事故是搞好煤矿安全的关键所在,是一个突破口。在接连发生几起特别重大瓦斯事故之后,国务院已经多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瓦斯治理,这是前所未有的事。 而李毅中上任以来,也把瓦斯治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参加4月5日新闻发布会的前一天,国家安监总局召开了李毅中上任以来的首次视频调度会。 李在会上强调,“在全国安全工作总体布局中,必须突出煤矿这个重点。在煤矿安全工作中,当前必须突出瓦斯治理这个重中之重。从现在起,必须紧紧抓住不放,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打一场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 事实上,早在李上任之初,就已经意识到了瓦斯治理是煤矿安全形势好转的关键。因为去年以来发生的3起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全部都是瓦斯爆炸。最近发生的7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煤矿事故(其中山西朔州细水煤矿事故死亡72人),多数也是瓦斯爆炸。 其中,辽宁阜新矿业集团海州立井“2·14”瓦斯爆炸事故,是自1960年大同老白洞“5·8”事故之后45年来,死亡人数最多、最惨烈的一次矿难,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春节过后第一天,在国务院廉政会议上,总理首先讲到了这次矿难。我们在座的同志听了心里都很沉重。”李毅中说。 “瓦斯不治,矿无宁日。”正因为如此,李毅中上任一个多月以来,其大部分活动都与瓦斯治理密切相关。 据他介绍,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已经就加强煤矿安全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提出了煤矿瓦斯治理“七项措施”。 这七项措施,包括了管理和技术两个层面的内容,分别是向45户重点煤矿派督导组、组织专家“会诊”、改造有瓦斯动力现象的矿井、“以风定产”核定能力、推广建立瓦斯监控系统、加快技术攻关、推进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等。 “这些措施都很具体,甚至对煤矿干部下井带班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既表明了当前煤矿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更表明了党和政府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维护矿工生命安全、建设和谐社会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我们当前的工作就是要落实好这些措施,加强监督,确保到位。”他说。 此外,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规划,近期已经完成和正在从事的工作包括,与12个部门和单位联合成立了煤矿瓦斯防治部级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并落实国家30亿元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资金投入方案,尽快启动一批瓦斯威胁严重的瓦斯治理和利用项目;筹备召开全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电视电话会、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现场会;总结、制定并推广《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以瓦斯治理为重点,尽快实施“煤矿生产安全科技行动”专项;组织力量编制《全国煤矿瓦斯治理总体方案》。 三年还清安全欠账 除了瓦斯治理之外,李毅中承诺在三年之内偿还所有安全欠账。 根据国家安监局煤监部门2004年底调查显示,目前国有煤矿安全欠账高达505亿元人民币。由于这一欠账的存在,致使2004年生产的19.5亿吨原煤中,7.5亿吨缺乏安全保障。 “这些欠账主要包括矿井设备的更新资金、安全教育资金以及技术改造资金等方面。”黄毅说,“从某种角度而言,安全欠账直接导致了煤矿事故,尤其是瓦斯事故的多发。” 在李上任之初参加国家安监总局第一次会议上,李就首次提出了“安全生产五要素”的概念。即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法制建设、强化安全责任追究、推进安全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 “其实,其核心在于安全投入。”安全专家黄腾说,“不论是文化建设,法制建设,还是科技进步,都必须确保足够的安全投入”。 对于目前所欠的安全资金,李毅中表示,国家安监总局正在加紧建设国家、地方和企业共同投入的机制。今年除了国家安排的30亿国债资金全部用于瓦斯治理之外,地方政府也将按相应的比例进行资金投入。而作为安全投入的主体——企业,将根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有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 据黄毅介绍,2004年5月国家安监总局已经联合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共同出台了《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按照这一规定,各煤矿企业吨煤将提取2-10元不等的安全费用。“由于这部分资金是在税前提取,相当于国家将部分税款返还给企业进行安全投入,企业宁愿多提,所以这部分费用目前提取情况比较理想。” 在3月底召开的瓦斯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安监总局又决定吨煤提取15元的瓦斯治理资金。按照2004年产煤19.5亿吨计算,这一措施每年将为煤矿瓦斯治理提供290多亿元的资金。这些资金将连同安全费用一起纳入偿还安全欠账的资金来源。 此外,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4月5日透露,最近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了几次会议,近期又与有关部门磋商,认为目前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还不够,准备继续提高安全费用的提取额度,以确保安全投入有足够的资金保障。 李毅中说,提高该费用提取标准的相关补充文件,将在近期内出台。此外,国家安监局还在研究制定煤矿安全保证金制度,要开矿,必须先交够相应标准的安全保障金;目前有关省市正在尝试矿权有偿转让。“这些措施不但符合国际惯例,也可以弥补安全资金的不足。” 问责六亲不认 不管是瓦斯治理,还是安全欠账的弥补,都是作为安全监管中的“事前监管”。作为“事后监管”的一大措施,安全问责也在李毅中上任之后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4月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李毅中反复强调,最近的几起事故都是矿主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非法开采、违法生产所造成的。但他同时坦言,其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地方煤矿安全监管不扎实、执法不严格、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在3月7日,李刚刚上任安监总局第七天接受新华网专访时,他就表示,在未来的工作中,将以六亲不认的姿态,加大安全问责,重塑安全监管权威。 他说:“国家安监局升格为总局后,就是要增强政府监管的权威性,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总局将主要对地方政府是否履行了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进行督察。同时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使事故责任人得到应有的处理。” 李毅中表示,总局就是要站在全局,审视全国安全生产的大格局。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要准确把握机构的定位,正确履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总局不能代替地方政府,不能代替行业主管部门,不能代替出资人机构,更不能代替企业,要找准总局的定位。通过努力,逐步建立起国家监察、部门和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统一、高效、协调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此外,作为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事故赔偿金也得到了李毅中的明确表态。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山西等地出台了工亡矿工赔偿20万元的规定,但这一“地方规定”并没有国家安监总局的正面表态。在4月5日李毅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支持这样的赔偿额度,加大赔款,就是要加大矿难成本,让矿主赔不起,才能促使拿出钱投入到安全生产当中。” 鉴于目前《刑法》和《安全生产法》中没有对事故赔偿金额进行明确细致的规定,或者规定赔偿额度偏低,李毅中建议,尽快修改这两部法律中关于赔偿金额的条款,提高赔偿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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