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后 挖出4名渎职局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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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 11:26 新华网 | |||||||||
新华网武汉4月6日电(周梦榕、晓亮)武汉市检察官从已破获的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中,“挖”出隐藏在后面的4名渎职税务局长。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10月,武汉市国税局汉南区分局原局长兼党委书记徐刚业明知朱明州、朱明桂兄弟成立的武汉广泰经贸有限公司不在汉南区经营,仍违反不得跨区受理税务登记的规定,同意该公司以在汉南设门面的“变通”方式,办理税务登记。
2000年4月至5月期间,武汉国税局汉南区分局征收所发现广泰公司连续3个月税负明显偏低,用票量大,认为其有偷税嫌疑,对广泰公司停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时,徐刚业强令征收所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卖给广泰公司,并称有问题由他负责。后经核实,在徐刚业强令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被违法人员抵扣税款1099万元。案发后,税务机关已追缴入库增值税706万元,尚有393万元的税款未能追缴入库,经确认最终造成国家税收损失160多万元。去年12月,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处徐刚业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0年9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朱氏兄弟以法人代表“蔡俊龙”假名又在湖北黄梅成立佳美服饰有限公司。黄梅县国税局濯港分局局长张高杰、副局长朱泽军在未对该公司经营实况、法人代表身份真伪作任何审核的情况下,快速为该公司办理了税务登记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张高杰还决定对该公司按0.3%的超低税赋征收其增值税。 为了让佳美公司“开票方便”,黄梅县国税局下属某局一名副局长吴建华将自己的私房高价出租给对方,朱氏兄弟扛着开票设备在这“绝对安全”的地方共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和从别处为空壳公司虚开进项发票共3000余份,金额高达3.89亿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890余万元。目前,黄梅县这3名国税局局长都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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