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每吨煤提安全费10元 赞成死亡赔偿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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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 08:36 京华时报 | |||||||||
安监总局赞成煤矿死亡赔偿不低于20万元的做法 每吨煤可提10元以上安全费 本报讯 (记者 张瑾) 安监总局准备出台补充文件,每吨煤提取安全费用可超过10元标准。国家安监总局成立后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
提安全治理费可超10元 李毅中在会上介绍说,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一些经济政策或正准备采取一些经济政策,来加大对煤矿隐患的治理,对每吨煤提取2至10元钱的安全隐患治理费用。该措施正在抓紧落实,“准备再出台一个补充文件,提取安全费用可以超过这个数字。”李毅中表示,将对安全隐患治理费用的标准进行规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费用的高低。 他同时透露,安监总局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安全保证金制度,开矿者必须预先交一定数量的安全保证金给政府。他说,目前有的省正在试行矿权有偿转让,就是煤矿要有偿开采,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赞成赔偿标准不低于20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他赞成一些省份制定的煤矿事故每位遇难者赔偿标准不低于20万元的做法。李毅中说,在《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的条例里都标明了安全生产事故赔偿的责任,但是没有写明具体的赔偿标准。“加大赔偿额度,就是要加大事故成本,让那些矿主和经营者感到这样的赔偿负担不起,不如拿出钱来加强安全隐患的治理,以从源头上遏制事故。” 一季度煤矿死亡数升两成 国家安监总局昨天通报,今年一季度中国发生各类伤亡事故206970起,死亡3059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2.9%和4.3%。其中,煤矿死亡事故503起,死亡1113人,事故数同比减少40起,但死亡数上升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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