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要求全国六月底前完成地区封锁清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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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23:37 商务部网站 | ||||||||
在线国际商报讯 商务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6月底前完成有关“清理地区封锁”的工作。 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2004年6月下旬,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各种规定进行清理。
根据此次通知,各地在清理工作结束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法制机构共同汇总本地区清理结果,由省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将《通知》附件1、2所列的各项内容,在省内主要媒体公布。公布情况连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撰写的清理工作总结一并上报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同时,各地要对拟修改和拟废止的文件,提出修改和废止的具体时间表,认真填写《通知》附件3所列内容,上报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据悉,目前商务部已陆续收到各地上报的清理工作总结。其中,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未对清理文件数量进行统计,也未按《通知》的要求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