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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港人首获内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15:5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四名香港居民日前在深圳获得了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这也是首批获得内地法律资格的港人。中国司法部副部长张军和香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都表示,会加强内地和香港在司法业务上的交流与合作。

  2004年9月的中国司法考试,第一次允许香港居民参加,中国司法部副部长张军表示,这次的统一司法考试,并没有对港人有特殊政策。而通过的四人要获得律师职业证书也会根
据CEPA中相关规定,逐步落实。这次港人考试的通过率较内地的11%略低。香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说,会继续鼓励港人参加内地考试,同时香港也一直在欢迎内地居民到港从事法律业务。(王莹令狐列)

  (紫/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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