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罡
实际赔偿金额达1600万元,而检察院起诉诈骗数额仅为421万元———
本报讯 备受社会关注的“坚石诈骗案”已于3月10日经过了首次开庭。媒体报道于去年年底结束的“坚石案”实际赔偿人数达1400余人、赔偿额高达1600万元,而市检一分院起
诉书认定的“坚石诈骗案”的受害人数仅为500余人,诈骗数额421万余元,二者为何出现了成倍的悬殊?昨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读者给本报提供报料称:“坚石案”赔偿中有房主和房客联手领取高额赔偿后再私下分利。昨天,记者就此事进行了多方采访。
据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事实上北京市房屋置换中心对房东是按照坚石公司‘高进’的价格进行赔偿,对房客则是按照坚石公司‘低出’的价格进行赔偿。而有些房款被骗后被房主轰出去的房客,或者被迫又付给房主租金的房客,不排除有人与房东联手,声称自己住到了底。这样由房东领取了高额赔偿后,再与房客分利。有的房东‘高进’的价格与房客‘低出’的价格相差很大,高的可以到两倍以上。”该人士还举例称:“一个房东按照房客住满全年的情况,领取了四五万元的赔偿金。但是有人反映实际上她的房客仅住了几个月就被她轰走了。”
记者就坚石案民事赔偿的人数、数额和检察院起诉人数、数额为何相差悬殊的问题,电话采访了北京市房屋置换中心的岳先生。他说,“我们只是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赔偿,具体情况我们不好说。”而据此前媒体报道市房屋置换中心对于坚石案受害者的理赔程序是:首先是对城八区的受害者逐一预约到现场登记,第二是在算出总理赔金额后将钱发放到受害者手中。据房屋置换中心人士透露,从受害者在公安局的笔录资料中他们统计共有受害者1000余人。受害者接到预约登记通知后须带上身份证、租房合同等必要文件来办公室办理退款理赔。
而据负责坚石案审查起诉的检察院有关人士介绍:检察机关认定坚石诈骗案的受害者人数和涉嫌诈骗的数额,是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收据等证据,在房主和房客的证言必须一致的情况下才认定为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民事赔偿和诈骗犯罪认定方法所不同的是:检察机关的认定多了给房主和房客进行书面口供配对的环节。该人士介绍,司法机关的认定因为要涉及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问题,所以认定犯罪事实方法必须十分严格。而正可能是这两种不同的认定方法,使“坚石诈骗案”的民事赔偿和刑事犯罪的指控,二者人数和数额出现了成倍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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