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 追究生产者责任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18:02 北京晚报 | ||||||||
新固废法今天实施 今后要追究生产者责任 本报讯 (记者 孙海东) 今天开始实施的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首次将限期治理决定权由人民政府下交给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并首次引入了生产者责任制。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目前我国固体废物污染呈加重趋势。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工业固体废物每年增长7%,城市生活垃圾每年增长4%,与此同时,处理能力明显不足,大部分危险废物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或简单储存状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仅达到20%左右,垃圾围城的状况十分严重。废弃电器产品等新型固体废物不断增长,农村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