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2005年度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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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17:08 新浪财经 | |||||||||
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新形势的需要,在充分借鉴美国、欧盟、日本等WTO成员做法的基础之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商务部每年发布《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本报告是商务部发布的第三期年度报告。 《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005》(以下简称“《报告:2005》”》共涉及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俄罗斯、日本、韩国、印度、印
《报告:2005》仍沿用原有体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我国与有关贸易伙伴的双边贸易投资概况;有关贸易伙伴的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有关贸易伙伴的贸易和投资壁垒情况。《报告:2005》新增和变动的内容主要是:2004年度有关贸易伙伴贸易和投资管理体制方面的变化;中国企业在国外市场上遇到的贸易和投资壁垒;中方对这些壁垒的关注及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为消除这些壁垒所做的努力。 发布年度《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是我国政府转换政府职能、向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今后,商务部将不断增加《报告》涉及的贸易伙伴并充实相关内容,使之成为我国企业、产业了解有关国家和地区贸易投资环境的重要参考工具,在对外贸易和投资活动中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希望有助于广大企业和有关中介组织提高对贸易壁垒的认识,利用贸易壁垒调查这一贸易政策工具,准确地向商务部反映在国外市场上遭遇的壁垒和不公平待遇等情况。 中国政府一贯尊重和维护WTO所倡导的贸易和投资体制,愿意本着友好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与WTO各成员方以及其他各方发展经贸关系。我们主张通过多双边磋商和对话,与各有关方解决经贸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和共同关心的问题,共同创造和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投资环境和国际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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