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无居民海岛管理首次提上立法日程
本报讯据《海南特区报》报道,《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草案)》(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提请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草案首次将无居民海岛管理、海域使用规划规定、围海造地换发土地证的征费等问题提上立法日程,海岛有偿使用制度有望在法律上得以确认。
由于《办法》涉及无居民海岛管理、海域使用等新内容,有委员甚至提出质疑:海域开发会不会引发“圈海运动”?“海域的开发和使用要吸取陆地上的教训!”黄国强委员说,“如果放开海域的开发和使用,很可能出现贱买贵卖的‘圈海运动’。一些人通过审核、交纳海域使用金、取得海域使用权后,又高价将海域出租或转让他人牟利,如此一来,不仅损害了渔民的利益,也会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对此,他呼吁海南省立法时,考虑以招标拍卖方式限制这一行为。
省海洋渔业厅厅长李应济说,海南省是经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明确授权的唯一具有法定海域管辖权省份,管辖约200万平方公里海域及230多个大小海岛,是名副其实的海洋大省。但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下简称《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对海南省海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许多问题难以给予明确规定。
此次草案明确规定将无居民海岛管理纳入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规划范围,实行海岛有偿使用制度,禁止开展损害其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活动,但并未涉及具体实施办法。据海洋渔业厅有关人士透露,省政府很可能在年内出台政府规章,对无居民海岛管理予以详细规定。(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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