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督办10起毁林案 云南金光大案不在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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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07:0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3月30日电 (记者 董伟) 今天,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召开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宣布从4月1日至6月15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宣布了重点督办的10起案件,但是一直广为关注的云南省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却不在其中。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是企业或单位法人以及政府部门利用职权违法占
针对云南金光毁林大案何以不在重点督办之列的质疑,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副司长王祝雄表示,金光集团旗下公司在云南省林浆纸一体化项目中确实存在毁林行为,中国政府将继续彻查此事,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方严惩,但是由于事实还有待进一步核实,此事的解决“还有一段程序要走,具体时间尚难确定”。 不过,王祝雄同时称,目前可以认定“这个项目中无证砍伐的林木蓄积量为24700多立方米,其中涉及金光集团的有2700多立方米”。这也是金光集团“毁林”事件调查工作开展两个多月以来,中国政府官员首次在公开场合对调查做出明确表态。2004年11月16日,国际环保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指责金光集团(APP)在中国云南省大面积毁林“破坏了中国的环境”。 据目前的调查,该项目实施地的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政府在组织实施此项工程中也存在违规行为。“但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云南省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处理。我们的态度是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严格依法处理———这一点从未改变。”中国《刑法》规定:滥伐林木蓄积10立方米(或幼树500~1000株)即构成犯罪,最高可判处责任人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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