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公布化肥价格违法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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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00:29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孟怀虎30日北京报道】 为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持化肥价格稳定,当前,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集中力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春耕期间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专项检查。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直接组织了对部分全国大型氮肥生产企业价格执行情况的重点检查。结果检查发现的5家化肥生产企业违反国家化肥价格政策规定的价格违法案件。据
陕西省渭河煤化工集团公司销售尿素时,违反国家规定的出厂最高限价;内蒙古天野化工(集团)公司销售尿素时,违反国家规定的出厂最高限价;中石油宁夏化工销售分公司销售尿素时,违反国家规定的出厂最高限价;重庆建峰化工总厂采取多收运杂费的形式,变相提高尿素出厂价。重庆建峰化工总厂运杂费高于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变相提高了国家规定的尿素出厂价;四川泸天化(集团)公司销售部分尿素时,未提供服务而收取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