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采取五项措施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15:51 北京青年报 | |||||||||
北京青年报: 张晓松 国家采取五项措施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近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5项措施,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即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力度。
一是继续清理涉车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对已经取消的项目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反弹。中央和地方公布涉车收费目录以外继续向机动车辆收费的,按乱收费查处。 二是政府还贷公路收取的车辆通行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探索建立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决策的听证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 三是按照规定应当撤销的收费站点,要坚决撤销,立即停止收费并限期拆除收费设施。严禁将非收费道路捆绑到收费道路进行变相收费。严禁将不符合设站条件或按规定应予撤销的收费站点,与符合设置条件的收费公路捆绑在一起继续收费。 四是新建收费站要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收费站设置审批权限、收费期限、收费标准、收费公路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要求设置。新建公路收费站的设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应报交通部备案。 五是对收费还贷公路要进一步明确“统贷统还”的相关政策,调整和规范收费公路上的站点布局;对高速公路要提升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加快联网收费进程;对当前收费站点设置管理当中的一站多点问题,要明确制度予以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