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支农只增不减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09:56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3月29日讯(记者 张尚武)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财政厅、省农办的主要负责同志,就我省落实中央1号文件有关财政支农的政策措施回答了记者提问。 省财政部门将坚决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农业税全免政策,为全省农民减负13.6亿元。县乡减少的财政收入由中央和省财政全额负担,并以转移支付方式直接分配到县
省财政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补贴面积按计税面积内的实际种植面积计算,粮食直补标准从去年每亩11元提高到13元,良种补贴标准早、中、晚稻分别为每亩10元、15元、7元,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农机具购置补贴适当扩大范围,补贴标准不低于去年。继续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早籼稻的最低收购价确定为每50公斤70元。 今年省财政重点支持一批与农民建立稳定产销协作关系的农业龙头企业,同时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建立专项资金,支持小型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农业土地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对计划内退耕还林按规定的标准继续进行补贴。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计划。第一轮扶持1491个省定重点村。 省财政今年将继续大力支持农民职业技能和转移就业培训;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增教育、文化、计划生育事业经费70%用于农村的规定。从今年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全部享受免费教科书;到2007年,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家庭学生将全面实行“两免一补”。同时投入2亿元改造农村中小学校危房。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重点支持新建、改造600所贫困乡镇卫生院,解决10万农民饮水困难问题,建设12万口沼气池,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中央驻湘新闻单位、省内主要新闻单位、香港媒体驻湘联络处等30多家媒体的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