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觉提前还贷强制违约金欲收还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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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04:04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田晶发自广州 央行3月17日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后,广东省各家银行正准备出台相关措施,以遏制提前还贷的势头,控制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 提前还贷潮实际上早已出现,去年年底曾出现一个还款高峰,央行调整个人住房贷款
据该行一位负责住房按揭业务的信贷经理介绍,目前商业住房贷款利率已经提升到5.51%以上,而市场上收益较高的短期投资产品收益也只在3%~4%之间,权衡得失之后,在手头资金充裕的情况下,一些人选择了提前还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商业银行近年来大力发展的业务,已成为其重要利润来源,由于不良贷款率较低,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的优质资产。以工行为例,2004年该行个人住房贷款新增796亿元,占到新增贷款总额的27.6%。提前还贷将减少银行长期稳定的利息收入来源,还可能造成银行的大量资金闲置。 银行已经意识到由于提前还款带来的风险。农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按揭中心马主任表示,由于个人住房贷款期限较长而且收益稳定,客户提前还贷将为银行带来利息收入损失,影响到银行的中长期资金安排。此外,部分客户多次提前还款,银行在临时受理该项业务时,需要付出人力资源成本。 根据记者掌握的部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资料显示,借款人如果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一定日期内提前还款的,应按提前还款本金一定百分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近期印发的新贷款合同文本中,就有关于提前还款要收取违约金的条款,但是该行在与贷款人签订合同时,均未注明具体的违约期限和金额,这样实际上无法起到约束客户提前还款的作用。 银行收取违约金的最大顾虑,在于一旦实施可能引起客户的不满,造成潜在客户的流失。此外,如果单家银行率先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其他银行没有采取追随策略,那么这家银行将在市场竞争中陷于被动。这样的担忧在股份制中小银行中表现得更为明显。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目前该行按揭中心接到的提前还贷申请较多,但是暂时不会考虑收取提前还贷费用。 农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按揭中心马主任还告诉记者,根据贷款合同规定,已发放的贷款自下一年1月1日起调整利率,因此真正的还贷高峰会在年底出现,这样对银行而言将是一个很大的考验。针对这一情况,农行正在考虑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或者规定提前还款次数,这项计划已在该行职代会上被相关部门人士提出,而新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也已经印发。记者了解到,农行新的合同文本中也有跟中行类似的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