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就中航油事件向中资银行发出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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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 02:50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本报记者 李卫玲 发自北京 中国银监会近日向各中资银行机构发出风险提示,要求中资银行认真吸取“中航油事件”教训,加强对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 去年10月,中国航油新加坡公司在从事衍生产品交易时造成了5.54亿美元巨额亏损。
银监会称,中资银行要认真从“中航油事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健康发展衍生产品业务,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银监会在风险提示中敦促各中资银行机构,严格落实《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各项规定,对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中资银行加强对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具体内容是:严格执行授权和止损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提高风险监测能力;加强检查,建立风险报告制度。 去年2月,银监会正式发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招行、民生、交行等已获得衍生产品业务交易资格。 银监会称,获准开办和拟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银行近期要进行深入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对于未获批准擅自从事衍生产品交易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