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布相关通知 银行大案要追究高管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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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 08:07 新京报 | |||||||||
银监会发布相关《通知》指出,大案要加强信息披露 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记者谢登科)银监会27日发布消息,针对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突出问题,银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
当前大案要案屡屡发生,导致银行大量资金损失 《通知》说,当前,一些银行机构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或者对制度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对不执行制度规定者查处不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薄弱,大案、要案屡有发生,导致银行大量资金损失。 《通知》明确指出,对出现大案、要案,或措施不得力的,要从严追究高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相应追究稽核部门及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整改不力的责任。反复发生大案要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要从严追究有关高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已发生的大案,要加强信息披露。 从举报激励机制等方面,加强银行管理 《通知》共提出了13条指导意见,分别从规章制度建设、稽核体制建设、基层行合规性监督、订立职责制、行务管理公开等方面对银行的机构管理提出了要求,从轮岗轮调、重要岗位人员行为失范监察制度、举报人员的激励机制等方面对银行的人员管理提出了要求,从对账制度、未达账项管理、印押证管理、账外经营监控、改进科技信息系统等方面对银行的账户管理提出了要求。 《通知》说,近年来,国际银行业和银行监管机构在关注银行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同时,越来越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04年6月发布的《新资本协议》,更是继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之后,对银行的操作风险提出了资本要求。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7日说,《通知》的发布,将有助于我国银行监管标准与国际通行规则逐步接轨,有助于完善银行监管的法规体系,有助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大要案件的发生,有助于维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 相关新闻 中行“拉网”查金融漏洞 中行新闻发言人指出,大连分行一员工挪用巨款给该行带来恶劣影响 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记者谢登科)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27日对该行大连分行员工挪用巨额资金案作出回应说,针对部分基层网点规章制度不落实,内控机制不到位和一些员工职业操守存在的问题,中国银行将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立即对全辖所有经营性机构开展“拉网式”大检查。 王兆文证实,涉嫌挪用600万美元银行资金用于赌球和挥霍的中国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员工翟昌平已经被警方抓获。他说,现在,中国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在股份制改革的过程中,案件的发生会给银行的声誉带来恶劣影响,这也从反面证明了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据介绍,即将全面展开的中国银行“拉网式”大检查的重点是,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业务操作的合规情况,内控机制包括岗位交流和强制性休假等具体制度的落实情况。 案件回放 ●农行 2005年3月24日公布,内蒙古银监局查处了中国农业银行包头分行重大违法经营案件,已查明涉案资金累计98笔、涉案金额11498.5万元。43人受到责任追究。 ●建行 2005年2月22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建行吉林省分行金融诈骗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当时诈骗团伙拉拢腐蚀银行工作人员,诈骗总金额为32844万元。银行内部涉案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36人受到严肃处理。 ●中行 2004年11月25日,中行储蓄所全体员工公款炒汇案:中国银行北京的一个储蓄所里从所长到储蓄员的6名平均年龄不到33岁的女职工,在10个月内挪用了3000万公款同客户炒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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