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广西日报金边讯(林家旭)柬埔寨央行管理局局长范毫日前表示,在2004年,柬埔寨17家商业银行的总储蓄额达到了8亿美元,比2003年的总储蓄额增加了1亿美元增长了12.5%。
“所以取得这个结果,是银行法增强了顾客的信心。”他指的是柬1999年通过的银行法。该法于2001年生效,它要求银行的开业资本必须达到1300万美元。
范毫表示,银行贷款额也从银行法生效前的2.5亿美元上升到去年的4亿美元。他认为,在2005年中期之后储户的信心将继续增强。因为届时国家央行将要求所有的银行公布他们的资金状况。自从银行法生效以来,所有的银行都向柬埔寨央行作定期报告。
柬埔寨央行行长泰内表示,在2007年底之前,预计将制定出类似发达国家那样的银行储蓄保险机制。
作者:林家旭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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