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政策性关闭破产4年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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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 16:02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6日专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26日说,国务院已经通过有关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的四年规划,国资委将用最后四年时间完成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中的关闭破产工作。 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四年后,国有企业将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站在同一起跑
为了使运行状况不佳的国有企业更好地退出市场,我国政府在职工安置、破产财产处置、银行呆坏账核销等方面制定了一些特殊政策。与依法破产最大的区别在于,政策性破产后,企业变卖的资产将首先用于安置职工,而依法破产则首先偿还债权人。 据了解,《企业破产法(草案)》已经列入全国人大2005年立法计划,即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新闻链接 国有独资公司今年将进行董事会试点 邵宁表示,2005年,国资委将进行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的试点工作。如果试点工作顺利,像企业负责人考核、薪酬制定这些现在由国资委负责的工作将会下放到企业由董事会管理。他说,2005年,国资委将进一步推进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包括创造条件使国有企业整体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