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显示长三角地面沉降损失高达3150亿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 10:43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柯志雄 北京报道 前后经历了4年时间,苏、浙、沪三省市地矿部门联手开展、国土资源部南京地质矿产研究所主持的《长三角地区地下水资源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终于完成——结论是沉甸甸的,长三角地面沉降造成的地面损失近3150亿元。
此次调查负责人、南京地矿所副所长郭坤一研究员回忆最初开展这一调查的起因时说道:“在东部地区开展地质工作主要任务不是找矿。东部地区的经济发达,伴随而来的就是环境问题和地质环境问题。地质调查局是1999年成立的,成立了以后就把长三角地区的地下水资源和地址灾害作为一个重要项目来做。我们国家有几个地方地面沉降比较显著,环渤海也有地面沉降,但长三角地区是比较厉害的。” 南京地矿所在研究中发现,区内三分之一范围内累计沉降已超200毫米,面积近1万平方公里,其中上海市是我国发生地面沉降现象最早、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的城市;江苏省的苏、锡、常地区,浙江省的杭、嘉、湖等地已经形成三个区域性沉降中心,最大累计沉降量分别达到2.63米、1.08米和0.82米,形成了三个大“漏斗”。 地面沉降带来的危害在过去几年中逐渐显性化。2003年7月1日凌晨,正在施工中的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浦东南路至南浦大桥区间隧道浦西联络通道发生地面大幅沉降,导致一幢八层楼房发生倾斜,而裙房则部分倒塌。 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空间研究所教授郑时龄说,地面沉降对上海来说不是一个新问题。自1965年起,上海就开始治理过度开采地下水,因此地面下沉得到了一定的控制。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高楼越盖越多,地表不堪负荷,陆地沉降现象日益严重,平均每年下沉1厘米,已经影响到地铁和高楼建筑的结构。 这与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此前的研究结论一致,即长三角地区地面沉降最主要的原因是过量开采地下水。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的研究表明,仅就上海而言,地面沉降的原因有30%来自高层建筑和重大工程项目本身的影响,其余70%则要归结为城市地下水的过分开采。南京地矿所的研究认为,在长三角长江以南10万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因为长期超采地下水,引起了区域性地面沉降与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关于地面沉降造成长三角地区的近3150亿元经济损失,郭坤一解释道,这个数字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包含了多年累计的损失计算而得,而苏浙沪由于发生沉降时间不同,累计损失计算的起始年份也不同,其中最早出现地面沉降的上海,其损失是从上世纪20年代算起。研究报告大多已交到中国地质调查局,“这是国家公益性地调工作,应该会很快发布”。 “地下水是一种资源,资源不开采就不叫资源,但也不能乱开采”,郭坤一认为,地下水最适宜的用途是作为饮用水,但过去的若干年中,却往往滥用于生产过程。 自1860年开凿第一口深井至今,上海已有143年的地下水开采历史。1921—1965年,上海进入开采地下水的高峰期,开采的地下水主要集中在市区,用于工厂企业的降温、冷却和洗涤等。仅1956年一年,上海开采的地下水量就高达2亿立方米。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许保玖认为,就是这类不计后果地对地下水的掠夺性开采,导致上海地面迅速下沉——上海的地下是由近千年来长江冲积的沙子、淤泥逐渐形成的软土层结构,具有含水量大、孔隙较大及压缩性大三大特征,过度开采地下水,地下变了形,就会出现沉陷。 类似的研究还表明,包括上海在内,我国陆续发现的具有不同程度区域性地面沉降的城市达30多座,比较严重的有天津、北京、西安和太原。 记者采访的几位专家都认为,绝对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对地面下沉叫停是不可能的,但需要通过有力的措施控制沉降。过去的实践中,上海市政府的解决方式是通过限制楼高以及实施年度地下水采灌方案来控制地面沉降。而南京地矿所在其调研报告中,单辟一章提出了他们的看法。除了通过舆论宣传,教育大众珍惜地下水资源等常规的手段之外,南京地矿所提出,对地下水开采用许可证方式予以管理,许可证由国土资源部发放,“这个国家原来就有定论,以前有地矿部的时候,地下水由地矿部管,现在应该属于国土资源部管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