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利率悉数登场房贷新政平稳过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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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 03:22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本报记者 卫容之 实习生 刘坚贞 发自上海 距离央行宣布新房贷政策整整一周,上海各大银行制订的执行利率已悉数登场。与四大行总行确定的基本执行下限利率的政策不同,其在上海的分行均根据上海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房贷利率方案。
记者近日采访时了解到,和先前相比,到各家银行办理房贷的客户数量并未减少,市场相对平静。 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确定执行6.12%利率,自住房、首套贷款房以及申请人资信良好可适当下浮10%。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确定执行6.12%,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最低下浮10%。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确定为第一套非高档住房贷款利率为5.51%,第二套房以上为6.12%。 与四大银行相比,其他中资银行的标准要稍松一些。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执行6.12%利率,但日存款额50万元以上的VIP客户可执行5.51%利率,已发放贷款的老客户明年1月1日后执行5.51%利率;上海银行执行6.12%,但对首付四成及以上的客户执行5.51%;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执行6.12%,权限最大可下浮5%,即5.81%,单笔贷款如按照5.51%贷款发放须提前向总行报批;深发展上海分行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口径一致,执行6.12%,可适当下浮;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对一手房执行5.51%,二手房执行6.12%,可适当下浮;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执行5.51%;上海农信社执行5.51%。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3月25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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