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再生能源产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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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 00:02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记者 杨雪婷) 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称,要对重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专项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在2005-2007年期间,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资金申请报告,每年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据悉,此次发改委支持的产业化专项集中在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供热和地源热泵供热(制冷)、)高温气冷堆示范电站、氢能五个重点领域。
发改委要求这些专项要能促进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产业与相关产业的交叉融合,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形成以便建立有利于我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产业长远发展的内在机制。另外,项目要有自己的知识产权,提倡自主创新、综合集成与技术合作、技术引进相结合,重点发展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燃料电池等国内需求旺盛、带动性强、具有较好基础的技术领域,目的是形成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工程化系统集成能力的产业化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