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检察官解读禁赌风暴 指出豪赌贪官三大特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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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 17:37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网广州3月23日电 记者 马远琼 通讯员 钟亚雅 刘韬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7个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禁赌风暴”。广东省广州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赌博是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不容忽视的诱因。 记者3月23日从广州市检察院获悉,从2004年至今年第一季度,广州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的贪污、挪用公款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或挪用公款用于赌博的有1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赌博诱发的职务犯罪呈现出三个特点—— 30岁至40岁的人容易因赌而贪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从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分布来看,犯罪嫌疑人的年龄集中在30岁至40岁这一年龄段,约占发案人数的67%。这一年龄段的人正处于安家置业、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等生活重担之下,犯罪嫌疑人正是意图通过赌博这一“捷径”来解决生活诸多需求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日前,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干警将逃匿到海南省三亚市的33岁的贪污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经初步查明,吴某涉嫌贪污上百万元用于赌博。据他本人交代,他是从游戏机上小打小闹的赌博游戏染上赌瘾的。通宵达旦的游戏机赌博使他赔上了全部家当。为了“翻本”,他又把手伸向了自己掌管的巨额公款,携巨款赴澳门豪赌。 直接接触公款人员发案率高 数据显示,在赌博诱发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男性占到了总人数的75%,达9人。女性仅为3人。从犯罪嫌疑人的职务来看,查处的12人中有9人直接经手收取款项或保管、管理款项,其中7人是专职财会人员。直接接触公款的职务便利,为他们提供了犯罪的可乘之机,其收取或保管的公款成了他们源源不断的“赌资”。如某银行职员林某,挪用公款购买足球彩票曾中奖50万元。巨额的奖金激发其更大的欲望,使其继续作案13次,疯狂挪用公款300多万元,国家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赌瘾重赌资投入巨大 办案检察官说,从犯罪嫌疑人参与赌博的方式看,可谓花样繁多:有的钟情于私彩、有的沉迷于网上赌博、有的则追求大把挥霍的快感,专程到澳门参与豪赌。这些贪污和挪用公款犯罪嫌疑人参赌具有一个相同的特征:赌资投入巨大。广州市某国企财务结算中心吴某作案49次,涉案金额高达800多万元,主要用于赌博;某国企职员胡某不仅将挪用的780多万元公款用做赌资且全部输掉,还将房屋等家产抵押借款用于赌博。 鉴于赌博活动社会影响恶劣、危害性极大,广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这次“禁赌风暴”中,广州市检察机关将依法发挥检察职能,继续不遗余力地打击赌博以及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他同时建议,建立查赌、肃赌的长效机制,在制度上健全单位内部的财务制度,严格开展审计、稽查、监察等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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