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见习记者韦芳芳)记者昨日从自治区统计局了解到,今年2月我区食品类价格涨幅达11.1%,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占整个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的65%,成为推动物价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2005年2月份我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高达5.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继1月份排列第1位后再居首位。
调查资料显示,2月份我区粮食、肉禽及其制品、水产品的消费价格同比涨幅分别达16.3%、19.4%和17.4%,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7、4.5和1.5个百分点;受此影响,食品类价格涨幅达11.1%,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并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3.72个百分点,占整个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的65%。
此外,新学期开学,非义务教育杂费和托幼费上涨,由此影响我区2月份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消费价格同比上涨6.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并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上升1.16个百分点,占整个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的20%,成为推动物价总水平上涨的第二大因素。
作者:韦芳芳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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