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下调执行房贷利率 专家称各银行利率将趋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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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 07:1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琰 实习生 卞勇) 央行房贷新政出台还不到一周,各家银行宣布执行的贷款利率开始呈现戏剧性变化。昨天,中国建设银行对几天前刚刚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做出了调整。调整后,建行将根据客户的资信水平实行差别化利率,资信好的客户在申办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时将获得5.508%的下限利率。这一利率比之前建行公布的6.12%低了0.612个百分点。
建行此次下调贷款利率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建行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工行、中行这两家银行都不约而同执行了“一分为二”的个人房贷利率,对购买第一套住房的5年期以上的贷款人按5.51%执行,对购买两套住房以上的5年期以上的贷款人按6.12%执行。相比于建行之前公布的“对所有申请5年期以上贷款的购房者一律实行6.12%”,工行、中行执行的方案既不会损失客户,又能有针对性地打击投机炒房者。在这种情形下,建行对新颁布利率进行调整是很自然的事情。 除建行外,招行北京分行新闻宣传处负责人昨天也主动给本报打来电话表示,虽然目前总行新制定的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6.12%,但各分行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浮动。他表示,招行北京分行肯定会实行低于6.12%的贷款利率。银行将根据购房人购房的套数来实行相应的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针对这一变化,经济学家、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表示,央行房贷新政的出台实则意味各商业银行可在“下限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各自的贷款利率,建行之前大幅提高个人房贷利率恰恰反映出政策放宽后部分银行的逐利心理。但银行作为一个商业主体无法摆脱“市场竞争”这只无形的手,对手一旦压低价格,出高价的一方也只能随行就市降价。赵锡军认为,各家银行最终执行的房贷利率将不会有很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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