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来人口管理条例拟废止 暂住证仍继续保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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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 05:4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于心欣)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透露,本周四,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废止《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而外地来京人员的暂住证、婚育证制度将继续执行。 《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废止后,《条例》中尚在执行的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内容,其管理措施通过《北京
同时,市政府还废止了与《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配套的五个政府规章,即《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管理规定》、《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务工管理规定》、《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经商管理规定》、《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从事家庭服务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卫生防疫管理规定》;修订了一个规章,即《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旁听会议参加旁听会议的市民,可到建国门南大街6号市人大常委会预约或电话预约,并于当日会前半小时到市人大办公厅登记,凭身份证领取旁听证。预约电话:6529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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